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40.“那时候,人才开始求告耶和华的名”表示该教会的敬拜源于仁爱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“求告耶和华的名”是凡敬拜主时的一个习惯和普遍用语。这种敬拜源于仁爱,这从两个事实明显看出来:一是此处提到的是“耶和华”,而在前一节,祂被称为神;二是若非出于仁爱,不可能敬拜主,因为真正的敬拜不可能出自与仁无关的信,那样的敬拜只是口头上的,而非发自内心。“求告耶和华的名”是凡敬拜主时的一个习惯用语,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,如经上论到亚伯拉罕如此说:
他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,求告耶和华的名。(创世记12:8; 13:4)
又:
他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,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。(创世记21:33)
这句话包括了一切敬拜,这从以赛亚书明显看出来:
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,雅各啊,你并没有求告我;以色列啊,你倒厌烦我。你没有给我带来作燔祭的牲畜,也没有用祭物尊敬我。我没有因供物使你服劳,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。(以赛亚书43:14, 22-23)
这段经文概括了整个代表性敬拜。
9264.“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”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。这从“以为义”和“恶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以为义(或称义)”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,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,因为经上说“我不必以为义”;“以为义或称义”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,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,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:
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,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。(马太福音12:37)
路加福音:
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,你们的心,神却知道。(路加福音16:15)
“恶人”是指恶毒(参看9249节)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,这种恶毒在于摧毁“杀无辜和义人”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,如刚才所述(9262, 9263节)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,这良善就被摧毁了。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,它们就被消灭了,主自己也被消灭了,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。当它们被消灭时,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,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。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,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;当圣言被否认时,也是如此,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。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,否认、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,是不可饶恕的(马太福音12:31)。事实上,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,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(9229节)。“流无辜之人的血”也表示这一点,如刚才所述。“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”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,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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